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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物业 大民生 法官悉心调解化纷争

时间:2023-04-13   作者:高洁   来源:沧州市运河区法院  
 (高洁)近日,某物业公司以业主拒缴物业费为由,向沧州市运河区法院起诉9名业主,要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庭前,法官积极联系业主,但因牵扯房屋漏水、公共设施维护不及时、卫生清理不到位、停车等众多问题,双方对立情绪很大。
    为此,法官积极向双方释明各自的权利义务和拒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同时展开调解,引导双方互敬互谅,并明示物业费的公共属性。向业主释明,拒交物业费会导致物业公司失去经济来源,物业服务质量无法保障,陷入恶性循环,最终受损害的还是业主自己,如对物业的服务不满,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形式更换或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同时劝诫物业公司,不要只关注费用收取,还应多听取业主建议,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及时修缮、管护公共设施,避免造成业主的人身、财产损失,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过法官的努力,当事人之间的隔阂一步步得到化解,最终有7件案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物业公司承诺,今后会加强物业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并自愿放弃主张滞纳金。4名业主当即履行,剩余业主们也陆续向物业公司交纳了物业费,案件以物业公司主动撤诉告结,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
    “小物业,大民生”。此次纠纷的圆满解决,化解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供稿单位:沧州市运河区法院)

标签:物业  民生  法官  纷争  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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