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施行。广东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申请人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对三家公司进行清算。当日,法院立案审查。
佛山市市场监管局本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的案件分别涉及某养老公司、某环境艺术公司和某实业公司,三家公司均连续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连续两年未进行纳税申报,经现场检查在其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后,于2022年6月被公司登记机关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三家公司至今仍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此次申请,正式迈出佛山登记机关作为强制清算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的第一步,人民法院将按照清算程序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公司登记机关将依法对上述公司予以注销。接下来,佛山市各级公司登记机关将严格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各项规定,持续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市场监管的力量。(郭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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