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省政府发布《关于表彰2021年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授予石家庄市鹿泉区等13个县(市、区)“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称号,授予石家庄市发展改革委等48个单位“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王胜联等58名同志“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工作者”称号。
决定指出,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县(市、区)、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水平,提升办事质量效率,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主动作为、探索创新,不断简政放权、加强监管、优化服务,更大力度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快营造全国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记者 潘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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